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嬰幼兒實驗流程


對象年齡:剛出生至兩歲的嬰幼兒


在家長陪同下,實驗人員將進行兩部分的實驗。

◎行為評估:由專業的心理師評估嬰兒的認知發展狀況如圖A、B

◎腦波實驗:可在嬰兒睡眠或進行其他活動下完成腦波蒐集如圖C

圖A
圖B

圖C


對象年齡:學齡前幼兒(滿四歲至六歲)


實驗人員將進行兩部分的實驗。

◎行為評估:實驗人員將以一對一的形式來評估幼兒的認知和語文智力發展如圖D
◎腦波實驗:小朋友在專注於電腦畫面或其他活動下,即可完成腦波蒐集如圖E、F
圖D

圖E

圖F